深入推进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系列评论之六
王汉斌(1925.8-),福建惠安人,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毕业。
对个别律师违规发难、无理闹庭的问题,可采取一事一议、就事论事方式,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,也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进行通报,请他们配合做好工作,不要将这种情况轻易扩大为对整个律师群体的偏见,要充分相信绝大多数律师是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,是理性、客观、公正、中肯的,是人民法院可以依靠而且应当依靠的重要力量。第六,充分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防范冤假错案。
从现在已发现的冤假错案看,多少都存在突破制度规定,或者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。尽管科技手段有其不足但其在提升办案质量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,我们决不可因噎废食,只能适应时代要求使用好科技的力量。在适用死刑上不能存在任何的合理怀疑,在定罪和量刑的事实、证据上凡存在合理怀疑者,坚决不适用死刑。在美国1989年中央公园慢跑者案件中,一位女银行家在慢跑通过曼哈顿中央公园时被殴打和强奸,警方将嫌疑人锁定为5名14至16岁的少年,在漫长讯问后嫌疑人陆续认罪且进行了录像,尽管他们后来坚称是遭到刑讯后被迫录下的,但由于这些强有力证据认定罪名成立,分别判处5至15年监禁,2002年案件真凶出现和新出现的DNA鉴定结论均表明当时的有罪认定是错误的。法院的司法公正最终是要靠案件质量说话的,出了一个冤假错案,多少年、多少人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,多少成绩和贡献也都将化为乌有。
古今中外,冤假错案都难完全根除。刑事审判作为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,必须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,用依法独立公正的审判把好最后一道关,切实维护司法公正。如果每年增加2万,要60年。
有的将律师作为国家控制的工具,有的将律师定位为民权的保护者和公权的监督者。政治发展空间方面,十八大以后,中国的选举法,人民代表法,行政法,宪法,包括言论自由、结社、出版的自由,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环境的影响,将会缓慢地得到逐步落实。规定律师可以写状呈堂。多年来,只有负面的管理和通报、警告,没有实质地支持中国律师业开拓创新发展壮大的政策。
其根本原因,是中国的司法行政机构对律师业,还没有从管理为主,转变为服务为主。对律师的定位为: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,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接受委托或者指定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。
按照我上文140万律师的构想,将来中国的法官可以全部从律师中选取。1910年沈家本《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》,规定可以设2名辩护人。第三,只准办分公司,不准办子公司。歧视、敌视律师,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遗产之一。
律师业还没有壮大,我们就已经不放心,将之同社会组织、NGO组织混为一谈,作为防范对象了。中国律师的国际发展空间也已经来临。这个困境会长期存在,不单官方,民间认识亦如此。(2013-3-21)来源: 陈有西学术网 进入专题: 律师业 。
这样就能够形成一个基础庞大的宝塔形结构。中介服务业不是制造业,付出服务,收到劳动报酬,这根本不是一种生产增值,对律师业收增值税是违背基本的税制原理的。
原因就是智力服务型号的律师业,没有多少企业成本,按个人所得税纳税导致律师业整体税负过高。美国目前是270人一名律师,以色列800万人口4万律师,200人一位律师。
因此,未来十年必须是中国律师大发展的时期,才能够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。至于如何达到无讼,历来史书都不去深究,多简单地理解为是社会没有矛盾,天下大治之故。办案方法靠纠问、挞掠,强迫认罪,不得辩护。这些制度严重影响了律师业的规模化发展。应该解放思想,将律师业定位于现代服务业,引进现代企业制度,来科学管理和引导中国律师业的发展。中国律师需要正名,让官方和民间都能够以现代法治理念,来理解、接受、欢迎律师业的发展与壮大。
律师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,应当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。三、对法律援助案件、援助律师、援助多的律师所进行税收减免。
主要的原因,是官方害怕中国律师同国外交往,把中国律师管得死死的,律师出国参加一些法律大会都要由公安、国保审批,怕政治不稳定。经济定位:现代企业制度,律师业也是重要生产力律师的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、社会属性不清,一直制约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。
法律人治国,不是因为法律人有多么高明,而是因为现代社会需要按照稳定的规则治理,整个社会要有一个稳定的栏杆。党的机关报也发表这种非常落后观念的文章,把律师列为主要的社会不安定因素。
目前在国外、境外设立真正的自己的律师机构的中国律师所,10家不到。处理好政治性、道义性、经济性、社会性的统一,是一个为久的课题,需要建立一种全新的律师伦理。代被告辩护,引申案例辩论。因此,从各方面看,中国未来十年二十年,法律行业将会大发展,会是一个法律人高需求的时代。
尽管有的人大还没有批准,有的还没有公布,但未来十年中国的人权建设会大大加强、加快,中国人权保护未来十年将大大加快,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迅速提高。其生产力功能,一是体现在社会管理上,管理也是生产力,将法律规则适用于社会。
一是法律援助的无条件摊派,二是一些法院已经在审理的案件,被明确禁止律师受理。中国目前已经有23万多执业律师。
由于这种税制,首先打击的是财务帐目规范的大型律师所,所以导致了中国大量的个人所的产生,不规范的收费不入帐行为大量产生,当事人和律师的争议增加,律师税收风险加大。经济属性上的定位不清,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。
千年传承,民风好讼是刁民的代名词。政治性的因素,还导致中国律师被捆住手脚,不能自由地同国际律师业协作,无法走向国际舞台。但去年税务总局规定对律师业也按增值税征税。二、减轻律师业税负,支持律师队伍的发展,支持律师业向规模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发展。
而到目前为止,中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,外汇储备到了乱买最富国家不良债券的程度,开始了资本输出、企业输出、技术输出、人才输出、产品输出的全球经济的时代。包公戏和其他古代记录,大量遗存了这种办案实况。
第四,允许律师引进国际通行做法,以字号冠名,取消地域限制,总部可以自由迁移,可以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所和独立核算的成员所。这种状况今后都要逐步改变。
第一,应当将律师业纳入工商登记,施行登记制,改变审批制。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都跟不上形势。